【經濟日報╱記者孫中英/台北報導】
針對15歲以下兒童投保新制,金管會保險局27日緊急壽險業開會,表示新制生效後,15歲以下兒童投保有「死亡給付」性質保單,如果發生理賠給付,將改採退還保費加計利息方式;保險局初步決定,利息標準將不高於各保單預定利率。
壽險業者指出,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近期將公告生效,屆時依舊制銷售的兒童保單都將失效;新法生效後,15歲以下兒童投保「有死亡給付」性質的險種,例如壽險、意外險,若發生理賠,壽險公司需「退還保費加計利息」,但金管會保險局至今未制定利息標準。
金管會保險局昨天下午緊急召集壽險業者開會,初步達成共識,退還保費加計「利息」的標準,將不高於各保單「預定利率」;目前新台幣保單的預定利率約2%到2.75%,也就是保單預定利率如果是2%,壽險公司退還保費時加計利息時,利率水準不會高於2%。
聯合理財網 2010/01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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