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日電)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,民國98年死亡人數14萬3513人,粗死亡率千分之6.2,均較97年微減。死亡者平均年齡70歲,續呈逐年上升現象,近10年來增加4.4歲。
若與國際比較,內政部表示,依據98年美國人口資料局的世界人口資料顯示,台灣粗死亡率千分之6.2,較德國的千分之10,英國、法國、日本及泰國的千分之9,美國千分之8,加拿大、中國大陸及澳洲千分之7為低,較新加坡的千分之4及南韓千分之5為高。
統計顯示,98年死亡者平均年齡70歲,續呈逐年上升現象,近10年來增加4.4歲。其中,男性死亡者平均年齡68.1歲,較女性的73歲少4.9歲。男性粗死亡率千分之7.6,仍遠高於女性的千分之4.8。
內政部資料顯示,98年15歲以上人口死亡人數14萬1929人,若就死亡時的婚姻狀況比較,以喪偶者的粗死亡率千分之38.88最高,其餘依序為離婚者千分之7.9、有偶者千分之7.16、未婚者千分之2.19。
內政部說,若依各年齡組婚姻狀況分,15至29歲、30至44歲分別以喪偶者、離婚者死亡率最高,分別為千分之8.27、千分之3.6。45至59歲、60至74歲及75歲以上3個年齡組則皆以未婚者死亡率最高,顯示中、老年未婚人口的死亡率相對較高。9906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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