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4/24

可付差額 選擇高價藥品、器材
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黃玉芳/台北報導】

日新月異的新藥、新醫材,健保若都納入給付,可能讓財務負擔更沈重,因此二代健保法草案中,訂定「差額負擔」的法源依據凡超過健保給付額度,民眾可付差額,選擇高價的藥品、器材。

衛生署認為,新藥及新特材成本較高,健保醫療資源有限,不可能立即將最新產品一一納入給付,但如果一概不給付,民眾負擔不起,因此參考加拿大、德國、澳洲、瑞典及荷蘭等國家,對於藥物給付,屬於同有效成分或同功能類別者,訂定出上限價格,以做為被保險人負擔差額的依據。

例如以心臟塗藥支架,訂出傳統未塗藥支架,健保給付價1 9940元,民眾若要使用塗藥支架,就自付價差約4萬元。

其實現行許多新推出的醫療器材價格太高,民眾又有使用需求,為了「變通」,目前健保制度下,已有人工水晶體、義肢、人工髖關節等特定醫材採取「部分給付」,未來二代健保則是正式給予法源依據。

至於要增加哪些新的品項、以及實施時間,草案中也規定,將由健保局送請全民健保監理會討論,經過衛生署核定公告後實施。衛生署長楊志良今天說,對於差額負擔,民間團體可能有不同意見,擔心會讓貧富間享受到的醫療資源出現兩極,但等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,還可以再進一步討論。

2010/04/08 聯合晚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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