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謝柏宏、徐碧華/專題報導】
二代健保預期最快在民國100年上路,政府基於為擴大健保收入,徹底改變繳費制度,從原有按薪資所得繳納保費的方式,改變為依家戶總所得來計算。政府經營健保業務不會再虧錢,民眾也降低繳交健保費,企業雇主不會增加支出,唯一增加負擔的是沒有固定薪水、又有所得的民眾。
十類所得將納入
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,二代健保與一代健保最大差異是,原本依薪資所得計收保費,現將改依家戶總所得計收保費;原本依職業別區分六類14目的收費標準,也將簡化為需要與不需要繳等兩類。
二代健保在95年5月送立法院後,未按進度完成修法;如今行政院重提二代健保法修法,整體架構和95年版本並無太大差異。
景文科技大學教授朱澤民指出,二代健保法對家戶總所得的定義,和所得稅法定義一致,雖然無法將所有收入全數納入保費計算,但在薪資所得之外,至少可將營利所得、利息所得等十類所得納入。
另一重大差異在於,企業及政府負擔保費的模式,將和民眾的保費負擔脫勾。
曲同光說明,一代健保法以受薪階級為基本納保對象,企業及政府的角色,都在協助受薪階級及其眷屬負擔不同比例的健保費用,外界最常聽到的六三一比例,就是指企業及政府為受薪階級負擔六成及三成的保費。
但依照衛生署近年來收到的健保總收入,企業、政府及一般民眾所負擔的比重實際上應為35%、26%及39%左右。朱澤民說明,差別在於農民、漁民及其他無雇主的納保民眾,並無企業協助負擔保費,民眾實際負擔的總保費就高出許多。
曲同光表示,二代健保實施後,企業所負擔的保費,將依過去35%的負擔比重來計算總額度,依這額度除以年度薪資總額後,就成為企業應負擔的保費比率。
每三年重新試算
六大工商團體日前呼籲政府降低企業負擔比重,由六成降為五成。一旦二代健保實施後,就會如同行政院長吳敦義所說,已沒有負擔比率問題了,企業負擔將和目前的一代健保相同,以符合政府、民眾及企業三方負擔的公平原則。
針對企業負擔的健保總支付比重,衛生署每三年將重新試算,就長期趨勢而言,隨著國內受薪階級人口比重占全國人口比重減少,企業的負擔仍會減少。
【2010/04/08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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